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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奖学金

2019.02.13
类别: events
一、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
1. 国别双边项目
根据中国与有关国家政府、机构、学校以及国际组织等签订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协议或达成的共识提供的全额奖学金或部分奖学金。此项目可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
申请人向所在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提出申请。
2.中国高校自主招生项目
向中国部分省、自治区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分中国高校提供的全额奖学金,用于部分中国高校直接遴选和招收优秀的外国青年学生来华学习。此项目仅招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申请人向承担此项目的中国高校提出申请。
3.长城奖学金项目
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供的全额奖学金,用于支持发展中国家学生、学者来华学习和研究。此项目仅招收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
申请人向所在国联合国教科文全国委员会提出申请。
4.中国-欧盟学生交流项目
向欧盟成员国学生提供的全额奖学金,旨在鼓励欧盟成员国学生来华学习和开展研究,增进相互了解和交流。此项目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
申请人向中国驻欧盟使团教育文化处提出申请。
5.中国-AUN奖学金项目
向东盟大学组织(AUN)提供的全额奖学金,旨在鼓励东盟成员国青年学生、教师、学者来华学习,增进相互了解和友谊。此项目仅招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申请人向东盟大学组织(AUN)秘书处提出申请。
6.太平洋岛国论坛项目
向太平洋地区的岛屿国家学生提供的全额奖学金,旨在鼓励和资助这些国家的青年学生来华留学。此项目可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
申请人向太平洋岛国论坛秘书处提出申请。
7.世界气象组织项目
向世界气象组织提供的部分奖学金(提供学费、住宿费和综合医疗保险),旨在鼓励有志于气象学科方面研究的世界各国学生来华学习和开展研究。此项目可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申请人向世界气象组织提出申请。

二、资助类别、期限、授课语言、院校和专业
资助类别:本科、硕士和博士学位教育及汉语或专业进修。
资助期限:包括专业学习和汉语补习(预科)的时间。
授课语言:
1.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本科生的授课语言为汉语。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开始本科专业学习前,须在指定的预科院校进行为期1学年的汉语和基础知识学习并考核合格。
语言能力和基础知识水平达到以下规定之一者,可申请免修预科教育:以汉语作为学习语言完成中等教育,并附有其毕业学校出具的中等教育阶段必修课授课语言为汉语的证明;汉语水平达到录取院校本科教育入学要求,并附有汉语水平考试(以下简称“HSK”)成绩报告复印件(HSK成绩报告有效期为两年)。
目前,承担中国政府奖学金本科来华留学预科教育的院校有天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山东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同济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首都师范大学以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十所院校。
2.来华留学研究生和进修生的授课语言一般为汉语,部分学校对部分专业可提供英语授课(详情请登录http://www.csc.edu.cn/laihua 或 http://www.campuschina.org 查阅中国院校和专业介绍)。
选择汉语授课且汉语水平未达到专业学习要求的奖学金生,须参加1-2学年的汉语学习,达到录取院校入学要求后方可开始专业学习,否则无法继续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在华学习。其中:学习理学、工学、农学、医学(西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和艺术学专业者,汉语学习期限为1学年;学习文学、历史、哲学和医学(中医、中药)专业者,汉语学习期限不超过2学年。
选择英语授课或汉语水平已达到专业学习要求的奖学金生无需参加汉语补习。
院校和专业:
目前有279所中国大学承担中国政府奖学金学生培养工作,详情请登录http://www.csc.edu.cn/laihua 或 http://www.campuschina.org查阅中国院校和专业介绍。

三、资助内容和标准
1.全额奖学金
●学费:包括奖学金生培养、管理以及组织或支持奖学金生开展文体、参观、联欢等活动的费用。学费由学校统筹使用。
●住宿费:即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提供免费宿舍或发放住宿费补贴的费用。住宿费由学校统筹使用。按学校规定在校内住宿的,由学校提供免费宿舍,一般为双人间;经学校批准,选择校外住宿的,可按月或季度获得学校发放的住宿费。标准为:
本科生(预科生)、硕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700元人民币/月
博士研究生(高级进修生):1000元人民币/月
●生活费。标准为:
本科生:2,500元人民币/月   
硕士研究生和普通进修生:3,000元人民币/月
博士研究生和高级进修生:3,500元人民币/月
生活费由学校按月发放。奖学金生当月十五日(含十五日)之前到校注册的,发给全月生活费;十五日以后注册的,发给半个月生活费;毕业生的生活费发至学校确定的毕业之日以后的半个月;奖学金生在学期间(正常假期除外)因个人原因离华时间超过15天的,其离华期间生活费停发。
●综合医疗保险(保险内容及理赔程序请登录http://www.csc.edu.cn/laihua 或 http://www.campuschina.org查阅“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简介及理赔指南”)。
2.部分奖学金
为全额奖学金中的一项或几项内容。

申请材料提供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原则上,申请人须通过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网上填写和提交电子报名信息,在提交信息后,请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的网址为http://laihua.csc.edu.cn;受理机构代码请向本国派遣机构或中国驻贵国使领馆索取。
对于尚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国家,申请人可向所在国派遣机构或驻所在国的中国大使馆(总领事馆)申领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如实填写。
2、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和申请作为高级进修生来华学习者,必须提交用中文或英文书写的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
5、推荐信。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和申请作为高级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在中国境内申请者,须出具拟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
6、申请学习音乐专业的学生须提交本人作品的光盘;申请学习美术专业的学生,须提供本人作品光盘(2张素描画,2张色彩画,2张其他作品);
7、年龄不满18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8、《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可在留学基金委网站下载)。仅限于来华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者,须用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
上述申请材料由承办招生事务的驻派遣国中国大使馆(总领事馆)或驻中国派遣国大使馆于2019年4月30日前送达留学基金委。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无论录取与否,申请材料均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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