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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武汉大学自主招生

2015.01.27
类别: notices

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的文件精神,我校制订了具体的中国政府奖学金招生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类别、期限及授课语言:
1.本项目招收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期限为2-3年;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期限为3-4年;
2授课语言一般为汉语,我校部分专业可提供英语授课(详情请登录http://admission.whu.edu.cn查阅专业介绍);专业一般不受限制。
3.奖学金资助期限为录取时确定的学习年限,包括专业学习和汉语补习的期限,原则上不予延长。

授课语言:
选择汉语授课且汉语水平未达到专业学习要求的硕士、博士奖学金生,须参加1-2年的汉语学习,获得HSK5级证书或同等汉语水平方可开始专业学习。
选择英语授课或汉语水平已达到专业学习要求的奖学金生无需参加汉语补习。

二、申请人资格:
    1.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非在华学习的学生(留华毕业生毕业时间须超过一年);
    3.学历和年龄要求: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三、 奖学金内容:
● 免交报名费、学费、基本教材费和校内住宿费;
● 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博士¥2000元/月,硕士¥1700元/月)和一次性安置补助费1500元(包括机场到学校之间的交通费,床上用品等用品的购置等);
● 提供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用于学生因大病住院或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所支付的费用。

四、申请流程
      1.申请人须登录“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登录http://www.csc.edu.cn/laihua或 后,点击“网上报名学生入口”图标进入),网上填写申请信息,在线提交并打印《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武汉大学招生机构代码为10486。 http://www.campuschina.org
       2.申请人须按以下“申请材料”清单的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我校。

五、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文或英文填写);
       2.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不少于8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5.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6.《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可登录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laihua 或 下载,须用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 http://www.campuschina.org
       7.如已获得HSK成绩报告,亦请附在申请材料中。
      注:请按上述顺序将所有申请材料在左上角装订成册(一式两册),并将此纸质材料邮寄至下方地址,无论录取与否,申请材料均不予返还。

6、申请截止时间:2015年3月31日

7、 材料提交地址:
中国湖北省武汉市珞珈山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430072
电话:0086-27-68753912
传真:0086-27-87863154
电子邮箱:yquan70@foxmail.com
网址:www.whufses.com
联系人:袁老师

国别双边项目

根据中国与有关国家政府、机构、学校以及国际组织等签订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协议或达成的共识提供的全额奖学金或部分奖学金。此项目可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以及高级进修生。
申请人应向所在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提出申请。

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本科生的授课语言为汉语。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研究生和进修生的授课语言一般为汉语,我校部分专业可提供英语授课(详情请登录http://admission.whu.edu.cn/查阅专业介绍);
奖学金资助期限为录取时确定的学习年限,包括专业学习和汉语补习(预科)的期限,原则上不予延长。

奖学金内容
       1.全额奖学金
       ●免交注册费、学费、实验费、实习费、基本教材费;
       ●提供免费校内住宿;
       ●提供奖学金生活费;
       ●提供一次性安置费;
       ●提供门诊医疗服务和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提供一次性城市间交通费。  
       2.部分奖学金
       ●为全额奖学金中的一项或几项内容。

申请途径和时间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一般为1月初至4月初,具体申请时间请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查询。

申请条件
       1.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学历和年龄要求:
       ●来华学习本科专业者,须具有高中毕业学历,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25周岁;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作为普通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具有大学二年级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作为高级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

申请流程
       1.申请人须先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了解国别双边项目招生信息并按要求提交申请;
       2.获得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推荐的申请人可以通过E-MAIL将下述申请材料报送给我校,并获得我校颁发的预录取通知书;
       3.获得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推荐的申请人须登录“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登录http://www.csc.edu.cn/laihua或 后,点击“网上报名学生入口”图标进入),网上填写申请信息,在线提交并打印《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http://www.campuschina.org
       4.申请人须按以下“申请材料”清单的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
       5.留学基金委仅受理各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推荐人选的申请,不受理学生个人的直接申请。如申请人已获得院校的预录取通知书,留学基金委将据此安排;如未获得预录取通知书,留学基金委有权对其申请院校进行必要调整。
      注“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操作说明和“受理机构编号”,须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咨询和索取。

申请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文或英文填写);
       2.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本科生不少于200字,进修生不少于500字,研究生不少于8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5.推荐信。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和申请作为高级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6.年龄不满18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7.来华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的申请人,须提交《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可登录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laihua或 下载,须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 http://www.campuschina.org
       8.如已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接收院校出具的预录取通知书,请附在申请材料中;
       9.如已获得HSK成绩报告,亦请附在申请材料中。
       注:请按上述顺序将所有申请材料在左上角装订成册(一式两册)。无论录取与否,申请材料均不予返还

预录取通知书申请流程:

请将上述申请材料1.2.3.4.5.6.9项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我校。
我校将申请材料报送培养院系审核,确定接受后将出具预录取通知书,并通过电子邮件寄送给申请人。
联系方式:
中国湖北省武汉市珞珈山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430072
电话:0086-27-68753912
传真:0086-27-87863154
电子邮箱:yquan70@foxmail.com
网址:http://admission.whu.edu.cn/cn/
联系人:袁老师

阿尔泰国立大学外事处
Grinchenko V.
外事副校长的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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